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
根据我校教务函〔2020〕60 号《关于做好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推免生名额分配
二、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往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等情况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计算如下表:
专业名称 | 17级在校生人数 | 20届一次考研率 | 计算名义分配名额 | 实际分配名额 |
车辆工程 | 239 | 38.12% | 4.65 | 4 |
交通运输 | 123 | 27.27% | 1.55 | 1 |
交通工程 | 75 | 29.49% | 0.48 | 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13 | 30.00% | 1.82 | 2 |
三、推免生报名工作安排
(一)9月20号上午,学院教学科在交通学院网站公示《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二)报名资格参考《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的推荐条件。
(三)推免生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1号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者同时将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12号教学楼233房间)周燕燕、范晶晶老师,联系电话:2786850、2786831。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备注:该表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发展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排名,学院推荐意见不要填写);
②报名学生本人签字后的《推免生承诺书》;
③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④《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交通院字【2019】2号)中的发展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所需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备注: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皮、目录页和论文正文首页,检索要附检索证明),专著原件等。参照《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交通院字【2019】2号)中的发展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并将各证明材料的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标注在右上角。
3、所有报名者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推免生资格审核、遴选、公示、上报安排:
1、9月22号学院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同时计算报名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下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2、9月23—25号学院在交通学院网站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3、9月25号将推免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4、9月26-10月8号由学校对推免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工作。推免生信息按照附件五的格式,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五、补充说明
结合学院推免工作实际,对《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具体操作,做如下补充说明:
1、针对“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对于“计算名义分配名额”小于0.5的专业,按0.5计,以解决可能出现的经逐年累计某专业“计算名义分配名额”为负的问题。
2、针对“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学术成果的水平认定,以成果投出当年权威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竞赛活动获奖的等级划分,以成果获得当年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公布的认定标准为准。
六、学院师生如对推免工作有疑问请向学院教学科进行咨询,联系人:刘秀清,办公电话:2786985,办公地点:12号教学楼237房间。
附件一: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pdf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