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展现我校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良好风貌,校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评优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办法
1.本次评优共设立“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表彰项目。
2.请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鲁理工大团发〔2020〕9号)(附件1)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比例、条件、程序,精心组织评选。在此基础上,要体现“全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重点肯定“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学社衔接”“对标定级”等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以及在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和个人。
3.本次评选面向全院本硕在校生,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2025级成绩参考一学期成绩),团干部任职时间以2025年4月到2026年4月这一学年内满6个月为准。
二、评选比例及说明
1.优秀共青团员:上级分配名额共100个,参考团支部现有团员基数进行分配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2。
评选完成后须填写《附件3: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中相应表格。学院团委将根据提出申请的团员进行复核评选。
2.优秀团干部:本科、研究生共76个团支部,上级分配名额共50个,参考基础团务工作、团支部建设等分配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2。
评选完成后须填写《附件3:优秀团干部登记表》中相应表格。学院团委将根据提出申请的团员进行复核评选。
3.优秀团支部:学院共评选11个优秀团支部名额,采取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的方式进行。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根据2025年各项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附件3:优秀团支部登记表》中相应表格和《附件5:优秀团支部参评参考数据》。
学院团委根据支部申请和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学院团委对提出申请的支部进行评选。
4.“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标兵”我院各推荐1个。“红旗团支部”从“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中产生;“优秀团员标兵”从“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团干部”中产生。学院暂定于4月14日下午组织开展答辩会,拟确定提报名额。此外,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会,通过公开答辩、评议方式评选产生“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
有意参评“红旗”的团支部填写《附件4:红旗团支部登记表》;有意参评“标兵”的团员,填写《附件4:优秀团员标兵登记表》以及《附件5:优秀团员标兵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团内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学院团委将对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评优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如出现不重视,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将按取消处理。各类评选结果需要在学院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公示三天。校团委将组织审核,凡在评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违规上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记入档案。
2.优秀团干部仅限符合任职时间等要求的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参选,思政委员可作为团干部备选人员。本着选优秀、促工作的原则,对于成绩不符合、任职期限不够等情况的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名额可以空缺。
3.所有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7:各类表格填写规范》要求填写。
请各团支部于4月14日10:00前将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或者推荐结果填写相应登记表和汇总表按要求上交各自辅导员处,辅导员汇总审核无误之后4月14日18:00前提交学院团委范老师。
如有疑问请在“交院青年工作中心工作群”中咨询,或直接咨询带班辅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