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勤于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4〕 13 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评选 2024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体质测试达标;
4.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二)研究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先进个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位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二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
2.申请“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首位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一等奖;
(2)首位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
3.申请“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首位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二等奖或三等奖;
(2)首位获得国家级 A 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首位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二、有关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 10 人(研究生 1 人); “科技 创新标兵”评选 20 人(研究生 1 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500 人 左右(研究生 50 人左右)。所有作为认定依据的学习成绩及奖项均 应为 2024 年度(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所取得。 《2024 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研究生)》中所列赛事。
2.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3.“创新创业之星”和“科技创新标兵”需提交申请表(附件 1 和附件 2)和汇总表(附件 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 1 份,同时需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只需原件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确保清晰即可,无需上交原件。其中,证明材料分两类:一类是必备材料: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一类是附加材料:申报条件之外的 创新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省级以上)。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只需提交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和纸质版即可。
4.请各班级在充分摸底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审核材料,纸质版需填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 3 天。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 资格并给予相关通报。
5.“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得重复申报,未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的同学动评为科技创新标兵的候选人,未评为科技创新标兵的同学自动评为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各类评奖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人员要对应并按年级、班级排序。
三、提交要求:
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 3 月 24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和“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QQ邮箱:2757356715@qq.com:纸质版统一送至:机交楼438办公室马同学处。逾期上交将不予评选。
附件3: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