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新能源汽车新工科实验班学生选拔结果公示
发布者:交通-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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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21级创新实验班选拔的通知》(教务函〔2021〕106 号)的要求,我院对符合学校创新实验班报名条件的本科生,按照《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新工科创新实验班选拔办法》进行了选拔,现将选拔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1日到13日,如有疑意,请于9月13日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反映。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