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级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选拔的通知
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组织2021级创新实验班选拔的通知》(教务函〔2021〕106 号),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2021级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的选拔工作。
一、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简介
随着世界范围内能源消费结构和环保要求的发展,以及人工智能与互联网技术对汽车产业的推动,新能源汽车日益成为汽车行业的主流发展趋势,以信息化、数字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而汽车将成为应用这些最新科技成果的最佳载体之一。为适应汽车行业的这一最新发展趋势,交通与车辆学院自2018年(2017级)开始组建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目前已招收四届学生。
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面向汽车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综合机械工程、电气电子、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先进技术,瞄准新能源汽车驱动电力化、驾驶智能化、车辆网联化三个关键技术趋势,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意识、跨学科交叉融合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的新能源汽车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实行学籍动态管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出实验班,进入车辆工程专业普通班学习:
(1)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实验班学习满1年,思想、心理、身体素质不能适应实验班紧张的学习要求,自愿申请进入普通班学习者;
(3)前二学期累计出现两门次不及格课程者;
(4)前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75者。
二、选拔名额及分配
按照教务处的通知要求,面向本学院各专业2021级新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40人,单独编班,单独授课。
参考本学院实际录取2021级生源比例、高考卷差异与录取成绩情况,计划分三个赛道进行选拔:
①从采用新高考“3+3”全国一卷的学生中录取20名;
②从采用全国乙卷、新高考“3+1+2”全国一卷的学生中录取13名;
③从采用其他全国卷和自主命题试卷的学生中录取7名。
实际满足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计划录取数的,剩余名额将统筹转移到其他赛道使用。
三、报名条件
(1)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
(2)对于机械、电气电子、信息控制感兴趣,创新意识强。
(3)夏季高考理科(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应选考物理)不低于515分(所在省份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高考英语不低于80分、数学不低于90分(所在省份科目满分不是 150 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
四、选拔办法
分赛道、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折合百分制)+单科加分+ 竞赛加分
(1)单科加分: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按满分150折算,成绩在120(含)~130之间加1分,在130(含)~140之间加2分,在140(含)~150之间加3分。
(2)竞赛加分:本次选拔只对下表中的四个竞赛、三个级别进行加分,各科目竞赛只计最高级别获奖加分;省级复赛是指学生高中阶段所在省份该科目省赛的最后一阶段比赛。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加分 | ||
省级复赛 | 全国赛 | 国际赛 | ||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数学会 |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7分 三等奖5分 | 20分 |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物理学会 | |||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化学会 | |||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计算机学会 |
五、选拔步骤
1.宣传:2021年9月6日,在学院网站公布选拔通知,晚上19:30在12#211教室举行宣讲会。
2.报名:学生本人需同时通过两个途径(非常重要)报名:
(1)在9月7日-8日登录系统网上报名(山东理工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名申请→考级项目/创新实验班报名)。
(2)填写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制定的《山东理工大学“新能源汽车创新实验班”选拔报名表》(见附表),将该报名表纸质版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到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西校区12号教学楼237房间),电子版表格以“新能源汽车选拔报名-所在学院-学生姓名”为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发送到jtxyjxk@sdut.edu.cn。
3.初审:9月9日,分三个赛道分别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
4.选拔:9月10日-13日,学院根据选拔办法进行选拔,确认、公示选拔结果。
5.报送:9月14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进行公布。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务必保证联系电话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涉及的实验班仅限于本学院选拔,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实验班。
3.被选入实验班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如因学习或其他原因退出实验班,只能退出到与实验班同专业的普通班。
4.申请实验班的学生请及时查看学院宣传材料及选拔结果。被录取学生如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