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第二学期二次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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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教务函〔2021〕13 号
各学院:
兹定于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12 日进行上学期不及格课程二次考试,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理工大办发〔2019〕18号),学生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且成绩在3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二次考核(30分以下者只能重修),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
本次考试通识教育必修课等基础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 排,其它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提醒学生必须同时携带校园卡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至少提前 10分钟到达指定教室; 各学院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二次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安排好监考教师。
请提醒监考教师提前 15分钟(外语类考试提前 20分钟) 到达考场,务必在开考前认真核对学生证件,严格规范履行监考职责,杜绝出现学生替考等情况。
所有学生的二次考试成绩必须于 3月 19日(第三周周五) 前提交至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公共体育课二次考试安排:西校区学生请于 3月 10日(第二周周三)上午 8:30前到达西校区第四体育场进行考试;东校
区学生请于 3 月 10 日(第二周周三)上午 8:30 前到达东校区体育场进行考试。
所有试卷按评估要求评阅,登录成绩后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鸿远楼西侧 311)
联系人:杨晓兵
教务处
2021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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