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科
发布时间: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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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现将2016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班最晚于4月6日将本班评选结果填写《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附件2)统一上报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一、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入党,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6个月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专科学生最近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原则上应在班级前50%以内;研究生最近两学期学习成绩在同一专业、科研情况在同一年级原则上应居于前50%以内。最近一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作风正派,行为文明,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5.群众基础良好,在班内威信较高,班级民意测验同意人数超过2/3。
二、其他说明
1.上报表格中请务必按照填表示例规范填写。
2.本年度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安排在下半年举行。
附件1:2016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附件1:2015年下半年积极分子发展计划.xls
附件2: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附件2:01-入党积极分子审批备案登记表.xls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