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推选与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常任代表会议委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学生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25浏览次数:10作者:

 各班级:

因即将召开山东理工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常代会委员因任职时间即将结束,代表资格自动终止。为此,学生会开展山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推选与常任代表会议委员推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学生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各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按照工作需要和代表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的原则,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我院为21人。


二、学生代表竞选条件

(一)正式代表: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常任代表会议委员:

1)原则上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第十三条中代表基本条件。

2)推选委员应为大会正式代表。

 

三、代表产生流程

(一)各班级经班内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推选出1名同学为正式学生代表候选人。

(二)各班级正式学生代表候选人与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候选人填写《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申请表》(见附件),将纸质版申请表于10月22日晚7点上交到12#201。 

(三)院团委、学生会对申请人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后经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21名代表,院团委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四)经院团委、院学生会存档,将21名学生代表报校团委、校学生会。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申请表.docx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