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办2021版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发布者:交通-教学办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11作者:

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学院于2021年72日在12号教学楼211教室召开了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会议邀请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夏德宏教授(论证组组长),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辛公明教授,淄柴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猛,济南锅炉集团设计处处长刘作组成校外专家论证小组 。学院院长高松教授、副院长刚宪约教授、能源与动力工程系主任刘永启教授、副主任郑斌教授、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刘秀清副教授以及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永启教授主持。


高松院长首先就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向专家组介绍了山东理工大学和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基本情况介绍。刘永启教授介绍了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规划。郑斌教授介绍了专业培养方案指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以及教学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专家组指出,培养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要求。专业定位合理,培养目标明确,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学校“五有”人才培养总目标。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对学生毕业时应掌握的能力描述明确、可衡量。同时,专家组也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议,培养方案的制定需结合专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对人才的素质、能力、知识等方面需求;应进一步体现国际化要求,加强师资国际化、双语课程、国际教材的建设,并融入国际标准、安全和环保法规;应进一步加强创新方法课程和创新实践环节等。

  




专业培养方案既是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体现,又是专业建设、教学研讨、课程内容设置等各项工作的基础。本次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培养方案论证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学校、学院对本科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积极听取校内外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对培养方案的建议和意见,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实现“五有”人才培养总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