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聚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深化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研究生函〔2022〕13号),现就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研究生
二、优秀学术成果类型
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学科竞赛奖励、标准专利、科研成果奖励等。
三、优秀学术成果的时间要求
(一)非2026届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2026届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四、优秀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
(一)学术论文类优秀学术成果。
1.非2026届毕业生:
成果必须已公开发表(有准确的刊物卷期号和出版时间);其中以SCI、SSCI、EI检索认定等级的论文须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对于录用通知、“网络首发”的论文、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检索期刊中已公开发表但尚未收录检索的论文、已被收录检索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情况不得申请。
2.2026届毕业生(2026年6月底毕业):
(1)成果必须已公开发表(有准确的刊物卷期号和出版时间);其中以SCI、SSCI、EI检索认定等级的论文须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
(2)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检索期刊公开发表而暂未被收录检索的论文或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的基础上由学校予以复核并审定等级。对于录用通知、“网络首发”的论文、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等情况不得申请。
3.2026届毕业生(2026年6月底不能毕业但2026年12月底前可毕业):
(1)成果必须已公开发表(有准确的刊物卷期号和出版时间);其中以SCI、SSCI、EI检索认定等级的论文须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
(2)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检索期刊公开发表而暂未被收录检索的论文或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的基础上由学校予以复核并降1档认定等级。对于录用通知、“网络首发”的论文、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等情况不得申请。
(二)标准专利类优秀学术成果须为已颁布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和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不得申请。
(三)高水平学科竞赛和科研成果奖励类优秀学术成果须已获得获奖证书原件,正在公示期或者没有证书原件的不得申请。
(四)学术专著须为已公开出版的著作。
五、优秀学术成果的分值量化
1.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奖励等成果的定档计分依据以《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6号)等文件为准。
2.高水平竞赛类,竞赛成果的计分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22〕12号)为准)。
六、奖励等级
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相关成果确定层次、匹配分值,按照量化分值等评议确定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人员,一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 15%;二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25%;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 30%;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为优秀奖。按照量化分值等评议确定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人员。其中一等奖获奖人员的成果中须至少有1项成果单项为300分及以上分值(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奖励、专著等成果的定档计分依据以《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2〕56号)、《〈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25〕52号)等文件为准;学科竞赛成果的量化计分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22〕12号)为准)。
本次评选的是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论文、专利、竞赛等成果定档、量化计算依据的是老文件。
七、材料报送
各位同学提交申请材料包含:
1.附件2-1《××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信息统计表》(删除示例后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申报人及导师签字,报送附件2-1表格时,请注意成果类别栏(B列)和备注栏(K列)须点击下拉菜单选择相应等级,手填无效。
2.申请人的支撑材料。其中学术论文类已经正式公开发布且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的在附件2中如实、准确登记相关信息,无须提供其他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检索期刊公开发表而暂未被收录检索的论文或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论文全文的打印纸质版,首页由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科研奖励等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1本。
3. 报送时间及要求:附件2-1(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和申请人支撑材料请于2026年5月29日周五15时—17时前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至报送至机交楼443李迈处。(纸质材料用燕尾夹按照附件2中成果顺序夹好)
八、具体程序
(一)学生在5月29日周五15时—17时前提出申请并提交支撑材料。
(二)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分管领导、相关负责老师、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组成,其中小组中的学生成员须遵守回避原则。材料审核小组重点审核申请人填报信息是否准确、申请人是否为一作、相关成果是否在时间要求范围内、是否重复申报等情况。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完毕后,根据导师对相关成果团队成员的权重分配汇总相关材料。
(三)材料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提供的优秀成果奖计分小程序对申报学生提交的全部成果材料予以计分,供评审参考。凡是提交的附件2材料必须在该程序上运行正确无误方可提交。
(四)学院暂定6月初召开评审会,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相关成果确定层次、匹配分值,按照量化分值等评议确定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人员。
(五)公示。
(七)学校组织专家对特等奖获奖人员进行评选。
(八)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学校公示结束后发文表彰。
九、相关说明
(一)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必须是优秀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牵头申请(团队竞赛获奖由团队第一负责人进行申请,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请,成员只认定我校在校研究生)。
(二)优秀学术成果团队成员的位次权重由申请人导师(高水平竞赛为该竞赛指导老师)牵头,重点根据每位团队成员的贡献度对位次权重作出合理分配,整个团队成员位次权重之和不能超过1。权重确定后在之后的综合测评计算和评奖评优中不得进行改动。导师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并签字报送至各培养单位。老师、博士后、已经毕业的研究生、我校本专科生和留学生、非我校人员等不参与权重分配。
(三)SCI检索论文按照中国科学院大类分区2025年升级版进行认定;SSCI检索论文按照JCR分区2024年版进行认定。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目录执行2023年版,CSSCI期刊目录执行2025—2026年版。
(四)获得推荐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的校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学校已发放相关奖励,且从2024年开始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不再划分档次,因此,2025年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的奖励等级按照教育厅三等奖进行认定。
(五)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研究生本人提供的材料不实、作假或获奖后重复申请同一奖项(重复申报主要是指不能用往年获得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成果申请今年的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不牵涉其他类型的奖学金评选),取消本次评选资格,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7〕4号)给予相应处分。
(六)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研究生本人提供的材料不实、作假或获奖后重复申请同一奖项,取消本次评选资格,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7〕4号)给予相应处分。
(七)申请人须准确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因填报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认定,责任自负。
附件1:××学院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获奖人员统计表.xlsx
附件2-1: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信息统计表(理工类).xlsx
附件2-2: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信息统计表(人文社科类).xlsx
附件3:××学院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总体情况说明模板.docx
附件4:××学院××同学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