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委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21作者:

各研究生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学校《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研究生函〔2022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本次评选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三类。

 二、评选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坚守学术诚信,无不及格现象。

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党团组织、研究生会及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认真完成各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三、各类别具体条件

 (一)优秀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

          1. 科研创新能力强,在论文发表、项目研究、学科竞赛、专利发明、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 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或专业)前20%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

         1. 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积极组织活动,热心服务师生,工作能力强,成绩显著。

         2. 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 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或专业)前30%

(三)优秀毕业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

        1. 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水平较高,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2. 积极参加普及性体育运动、艺术实践和劳动教育活动,身心健康。

         3. 择业就业态度端正,能以国家需要选择工作志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或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或专业)前20%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全面总结个人情况,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本班级。

2.  班级与单位评审:各班级汇总申请后报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依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在综合考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

3.  学校审定: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报学校审定后予以表彰。

、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依据当前2026届学制内、全日制毕业生生源数量核定《名额分配表》(附件1)。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2026410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辅导员助理尹皓宇(机教楼438)处:

       1.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

    《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4

    《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5

     2.  电子版材料:

    《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请发送至辅导员助理尹皓宇(QQ :2236031084):

七、注意事项

1.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荣誉称号。

2.  在处分期限内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3.  优秀毕业生若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其荣誉称号将被撤销。

毕业班名额分配.xls

附件2: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3: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4.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

附件5: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