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十佳班集体、第二十一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委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0作者:

各班级: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决定开展第届十佳班集体、第二十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本科班级及学生

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 织评选。

   (2)十佳大学生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同学(班级)于10月10日(本周)中午12:00至13:30将报送材料纸质版交至12#201(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7)。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jtxfjs2024@163.com,并加学院十佳评选QQ群:1001969228

   1.十佳班集体审批表;

   2.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信息采集表;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统计表;

   5.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学院推荐材料;

   6.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简介;

   7.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近期彩色生活照和 2 寸蓝底证件照。

   (二)公开答辩

   学院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十佳大学生学院参选人,并10月12日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时间地点会在学院十佳评选群中另行通知)听取十佳大学生参选人的个人陈述和答辩,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双十佳”的评选推荐过程是开展典型选树、激励教育的过程,各学院须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好学院推荐工作,积极宣传先进班级、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教育意义,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育人氛围。

2.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作为当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3.参评班级或个人的先进事迹、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各学院细致审核申报材料并归档上报。评审结束后,由候选人带回。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会学风建设负责人史同学:19553337191

附件.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附件.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zip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4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