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委发布时间:2024-09-26浏览次数:2335作者:

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2.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先进班集体班级成员学年内无违纪现象。

3.评选范围:212223级本科

二、名额分配

2023-2024学年本、专科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学院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含学院学生会)

先进班集体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174

100

5

根据学校下发的评优名额分配表,我院结合2023-2024学年第学期班级建设达标考核结果制定分配方案:

1.优秀个人以各班级参评总人数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确定每班名额,由班级选举产生具体班级分配名额请见附件8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个名额,由班级选举产生,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共13个名额,由相关负责老师根据干部考核结果评选。如班级评选名额空缺,由辅导员适当调整,但每班不超过3人。各年级班级建设达标考核最后一名的班级各扣除一个名额。

3.退役复(入)学学生退役复(入)学学生在复(入)学后第一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的,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退役”。

4.先进班集体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三、评选流程及材料上报

1.本次评选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见附件9,线上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9月29日晚19:00前提交。

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线上申请。

2)辅导员初审9月30日中午12:00前审核完成。

请辅导员结合线下评选结果,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荣誉称号”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的学生名单提报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处审核。

2.各班级按照10的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

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由班长统一汇总,929日晚19:00发至各自辅导员审核各类登记表(纸质版)于9月30日上午10:00前交至辅导员处审核。

2)9月30日下午17:00前,各位辅导员老师将审核无误的材料(各类登记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姜瑞瑞。

四、注意事项

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过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2.学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3.上学期宿舍卫生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下的宿舍全体成员取消学生优秀个人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见附件11。

4.综合考评成绩参考学年成绩。

5.成绩排名只舍不入。比如综合测评成绩前20%为班内的12.5名,则前12名符合条件,如果为12.6,仍是前12名符合条件。

6.班级学年不及格率计算方法:为前两学期平均不及格率。

7.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8.各班级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姓名、学号,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各位同学,需仔细填写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人员。

联系人:史同学

联系电话:19553337191


附件1-11.zip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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