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学生函〔2024〕25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国家奖学金在省级评审和校级评审时均实行差额评审。省资助中心按照原始名额的1.1倍进行各高校名额分配,学校按照省分配名额进行各学院名额分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差额比例;省政府奖学金等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3名、省政府奖学金3名。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专业)进行排名。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六)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总体安排
(一)9月20日,学校启动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9月27日上午10:00前,学院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
(三)9月30日,完成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人选材料整理;
(四)10月9日,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校级评审会,确定校级推荐人选;
(五)10月9日-16日,学校对国奖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公示,并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六)10月20日左右,向各学院反馈省级评审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七)10月下旬-11月上旬,学院确定省政府奖学金人选,并上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院评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的方式,初步确定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进入答辩评议会。
(二)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
1.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原则上包含系(部、室)主任、专业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2. 公开答辩评议。学院组织由全体评选委员参加的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候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评选委员会成员可以就候选人情况当面进行质询。答辩评议会由副书记主持。
3. 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形成学院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
(三)公示审批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材料提交
1.报名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只需填写第一页。
2.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4)。填写要求:
(1)智育、综测成绩填写须与网上服务大厅导入成绩一致;
(2)排名均为专业排名;
(3)科创竞赛获奖情况栏填写要求:
①科创获奖奖项名称要按照“参加竞赛名称(竞赛等级)+获奖等次+作者排序”填写,如: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国A赛事)二等奖,1/3,并按奖项高低进行排列。竞赛等级严格参照《2024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附件5)进行填写。
②颁奖单位为多个的,只填第一个。
(4)主要科研情况栏填写要求:
填写论文发表、专利、专著、参与课题与研究项目情况,填写格式按照参考文献格式填写。参与研究课题和项目的,需填写项目名称+作者排序+项目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例如:[1]基于ANSYS的汽车发动机水泵预应力模态分析(J).李祥民,董学,杨兴超,杨金晓.《内燃机与配件》,2019(15):43-44.
3.获奖证书、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要求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4.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1日(周六)晚19:00-21:00之间,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纸质版证明材料和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交至12号教学楼201室,过期将不接收任何材料。联系人:张同学,15053366753。
5.公开答辩评议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同学可提前准备答辩PPT,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成果展示等,答辩严格控制在4分钟以内。
附件1:《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1:《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x
附件5:《2024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