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科研诚信是开展科学工作最基本的道德基础,是科研工作者的必备操守。对于每一个从事科学研究的人而言,经常保持怀疑的态度,认真、严谨、不参与造假,才是对学术研究的尊重。为严明学术纪律,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促进学院科研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现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向全院研究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学术规范,弘扬优良学风
坚持“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代投论文;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不准篡改论文原始数据;不准伪造实验数据。
二:恪守学术诚信,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学风诚信,拒绝做有损个人名誉、学校声誉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引证承认和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优先权,反对不属实的署名和侵占他人成果,努力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和传承者。
三:开展公平竞争,捍卫学术尊严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应公开科研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追求科研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开展公平竞争,对竞争者和合作者做出的贡献,应给予恰当认同和评价。在评议评价他人贡献时,必须坚持客观标准,避免主观随意。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秉承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坚决杜绝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四:党员、学生骨干率先垂范
党员和学生骨干要树立榜样意识,充分发挥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和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并积极带领、组织同学参加学风建设活动,成为学风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我们要坚持品行为立身之本,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抵制各种污染科学的风气,坚决杜绝丧失学术道德的行为,遵从科研诚信的优良学术传统,坚决不做任何违反科研诚信之事,努力做到不写不诚之词、不说违心之话、不署不实之名、不出不实之数据和结论,不做虚事和图虚名之事,不做投机取巧之事,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率先垂范,推进学院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为构筑科学道德和优良学风贡献力量。
倡议人: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初审:李锋
审核:蔡清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