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教学办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0作者:

关于做好2024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4届本专科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将于613日之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说明:

(一)预审成绩范围:本科生前七学期(五年制前九学期)应修课程及学分、创新创业及公选课应获学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前三学期应修课程及学分。

(二)审核标准

1.毕业资格: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要求修完培养计划规定课程,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应修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及公选课学分。

2.学位资格:达到毕业资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70(不计算创新创业和公选课程),且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销(预审时未统计处分情况,正式审核将会更新)。

3.辅修专业资格、学位资格: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条件下,取得辅修专业所规定学分的,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符合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达到双学位学分要求的,可获得辅修学位。

二、工作安排:

(一)预审前工作(67日前):教务处导出截止6324:00前提交的成绩,根据学院前期上报的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标准,对学生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了初次审核,教务处预审结果已经通过“学习委员QQ群”下发,学生本人也可通过以下网址或微信扫描二维码查询本人审核情况。

学生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须于6618:00前联系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或教务处进行核查,按照成绩管理相关办理流程进行处理,关注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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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审工作(613日前):教务处于67导出成绩进行毕业资格预审,611日发布预审结果,学院于611到鸿远楼309领取资格预审表,组织学生签字确认,经分管教学院长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13之前交回教务处。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审核辅修专业资格、学位资格,辅修专业资格、学位资格须结合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学位资格情况,如果主修专业不合格,则辅修专业不合格。

(三)终审工作(618日前):67日及以后提交的成绩将在正式审核时更新,学院应于614前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已结课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成绩,跟班重修等需分批录入成绩可通过提前批次录入部分提交成绩,如有2022届、2023届往届毕业生跟班重修课程已结课的,请一并录入。615-16进行成绩整理及毕业资格、学位资格正式审核,617发布结果,618(周二)各学院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并将审议结果报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请学院和学生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按时录入并提交成绩;含2022届、2023届往届毕业生跟班重修的,请一并提醒。

2.部分学生存在未作成绩作废,课程替代等处理、申请未审核、作废或替代不成功被退回等情况,请及时与教学办联系办理。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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