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4届毕业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要求评选,参考附件4。
三、评选名额
参考附件
四、注意事项
1. 《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务必按照要求格式填写。
2.学生参评的各项依据(如获得奖项、发表论文等)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至今。
3. 各班于4月18日上午9点之前,将《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发至各自辅导员处。
4.各班级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规范程序,开展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