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规定,现就2024届省、校两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额
(一)评选范围:交通学院202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数额:按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其中前6%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4.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6.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9.其他。同时需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列班级前20%,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行为;(2)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志向高远;(3)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或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具体详见《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附件5)。
注: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均要严格执行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列班级前20%,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参加班级、申报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班级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积极拓展线上评选的途径,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规定名额确定初选人员。
2.学院将初选人员名单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班级在12月9日前完成班级初选推荐,并将结果上报给辅导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报表交到各班班长处,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可使用附件中的校级申报表,视同申报校、省两级)。
12月8日—9日,各班召开班会,完成班级初选和推荐。
12月10日—11日,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2、3、4电子版交到辅导员处,统一打印。
四、材料上报及工作要求
1.2024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报备工作仍然通过山
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http://sdgxbys.cn)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提前,且工作节奏紧凑,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条件和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评选工作。
3.请各班级认真审核各类报送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类报备表和评审表,确保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对发生填报信息错误、错别字等问题的,将进行工作通报。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