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委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0作者:

20212022级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

在学生综合考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研究生函〔2022〕7号)(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公示和推荐工作。

二、评选条件

评选基本条件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坚守学术诚信,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各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班集体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认真完成各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研究生优秀学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科研创新能力强,创新实践成果突出,在论文发表、项目研究、学科竞赛、专利发明、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或专业)前 20%。

4.本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能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类集体活动,热心为师生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2.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或专业)前30%。

4.本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三、名额分配

班级

优秀学生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2101

3

1

2102

3

1

2103

3

1

2104

3

1

2201

3

1

2202

3

1

2203

3

1

2204

3

1

2101

1

1

2202

1

1

研究生会

0

3

合计

26

13

四、做好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工作

1、各班级在10月31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11月1日下午14点至15点期间,各班级要按照附件5的要求填报各类审批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报送给学院2022级辅导员助理孙福昌同学汇总,同时提交纸质版评选结果(手写即可,注明得票数)。

五、注意事项

1.校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首先要经过研究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研究生会中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汇总到各学院中,评选比例不超过其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校研究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2.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zip

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

2.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

3.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5.评优项目汇总表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