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委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441作者:

各毕业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学校奖学金的评定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

2.参评学生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二)名额分配

 

学校奖学金

 

班级人数

一等奖学金

1200元)

二等奖学金

800元)

三等奖学金

600元)

车辆1901

37

2

2

3

车辆1902

38

2

2

4

车辆1903

36

2

2

3

车辆1904

36

2

2

3

车辆1905

38

2

2

 4

车辆1906

33

2

2

 2

交工1901

35

2

2

 3

交工1902

35

2

2

 3

交运1901

40

2

2

 4

交运1902

40

2

2

 4

交运1903

40

2

2

 4

能动1901

28

1

1

 4

能动1902

31

2

2

 2

能动1903

33

2

2

 2

能动1901(卓越)

19

1

1

2

二、单项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科技活动单项奖:参加全国、全省各种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全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六名者,获省级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三名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首位),在一般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首位),在具有统一刊号的其他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首位),论文(首位)获全国性学术会议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者;凡有创造发明或重要技术革新,并有重大经济效益或获得与本学科有关的某项专利者(首位)。

2.文体活动单项奖:参加全国、全省各种体育或文艺竞赛,获全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六名者;获全省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三名者。

3.其他: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表扬者,学校将分别给予奖励。 

(二)名额分配

单项奖学金(600元)

科技活动单项奖

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

文体活动单项奖

其他

 

三、相关要求

1、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单项奖获奖时间为2022年9月至今

2、处分期限内学生不能参选。

3、各班评选完学校奖学金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电子版《学校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1)并于4月26日(周三)18点前发至邮箱wc2416360682@163.com进行汇总;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同学于4月26日(周三)19:00-21:00将纸质版《单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科技活动单项奖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12教201处。联系人:张同学:19862420271;刘同学:15689055297。

附件1.学校奖学金导入模板.xls

   附件2.科技活动单项奖汇总表.xls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