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举行座谈会

发布者:交通-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27浏览次数:539作者:

20211220日下午,在12号教学楼211室,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振华、事故科科长赵国良、事故科副科长万军,张店区事故科长张猛、民警张永生一行5人,来到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指导工作,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高松、副院长李波、组织员丁德榜,鉴定所所长张东焕、副所长赵以强、鉴定所技术负责人李守好及多名司法鉴定人参加此次座谈会。座谈会由院长高松主持。

首先,院长高松代表交通学院致欢迎词,对吴振华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交通学院的发展做了简要介绍。 高松院长指出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的优势:一是高等学府的平台优势,二是人才优势,依托学校丰富的人才储备和专业知识,可对应急事件作出迅速反应,同时,他还明确地指出:下一步将培养更多的新人,增加鉴定人才人力,完善鉴定设备,提高司法鉴定的综合保障。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李波详细汇报了鉴定所今年主要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1)独家中标淄博市交通事故鉴定委托项目。(2)顺利通过省级司法鉴定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并得到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3)修订和完善了鉴定所的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制定了鉴定所工作人员管理与责任划分办法,明确了鉴定各级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和责任认定;修订完善了鉴定所奖惩制度;鉴定所疑难、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司法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行为规范要求等。(4)司法鉴定人负责淄博各区县大队轮岗制度。(5)学院大力支持鉴定所的发展。(6)鉴定所顺利通过司鉴院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其中道路交通痕迹鉴定评价结果为满意。李波表示鉴所将持续做好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继续为淄博交警提供更好的服务。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科副科长万军就淄博市全年的交通事故鉴定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对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的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在鉴定过程存在的问题。万军特别强调,在鉴定过程中务必注意鉴定程序问题,司法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论证更全面、扎实,在实施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应与办案民警及时沟通联系,确保鉴定质量。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科科长赵国良充分肯定了鉴定所一年来的工作。赵国良说交警支队与鉴定所经过多年的合作磨合,目前发展越来越好,希望鉴定所派出鉴定专家参与市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对于重特大、复杂、疑难案件,鉴定所组织充分论证、集体研究,确保鉴定质量。在鉴定过程中一定要排除外部干扰,公平公正的开展鉴定工作。

  


与会人员对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

最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吴振华作总结讲话,他对双方多年的合作进行了回顾,充分肯定了双方合作的成效,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今后的鉴定工作要严格鉴定程序,工作更加细致扎实,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

通过本次座谈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鉴定所增进了解,明确共识,对鉴定所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双方以后更好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