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奖助学金集中评选方案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48作者: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激励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年国家、省、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现将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奖助学金集中评选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

序号

   

学院名额

分档

各档名额

奖励额度(元)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3

 

 

8000

评选

完毕

2

省政府奖学金

3

 

 

6000

评选

完毕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62

 

 

5000

二年级及以上

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8

 

 

5000

二年级及以上

5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

 

 

5000

二年级及以上

6

国家助学金

241

80

2200

分两次
发放

81

3300

80

4400

7

学校奖学金

 

一等

班级人数前5%

1200

一学年综测成绩

二等

班级人数前10%

800

三等

班级人数前20%

600

8

单项奖学金

 

 

 

600

 

9

富美科技奖学金

 

一等

 

2000

由学校集中统一评选

二等

 

1000

10

万承珪、周维金奖学金

3

一等

 

2800

由学校集中统一评选

二等

 

1800

11

姚福生院士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3

一等

 

3000

由学校集中统一评选

二等

 

2500

三等

 

1800

12

修文奖学金

1

 

 

1000

 

13

义和车桥奖学金

2

 

 

1000

持有校园绿卡

14

姚福生院士特困生助学金

6

 

 

1000

持有校园绿卡

15

慈心助学金

3

 

 

2000

持有校园绿卡

    二、材料提交内容与时间安排

1、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材料提交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并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工→奖学金/助学金进行线上申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确定名单分别汇总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给各自辅导员审核

(2)材料提交时间:202110月1518:00前

3)评选办法申请表导入模板详见附件

2、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材料提交内容符合条件的同学向辅导员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2)材料提交时间:202110月1518:00前

3)评选办法及申请表详见附件

3、学校奖学金

1)材料提交内容:学校奖学金以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按照学院要求,以班级为单位自行评定并将《学校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发至邮箱:2197659304qq.com(以班级+学校奖学金命名)。

2)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19:00前

3)评选办法及导入模板,详见附件。

4、单项奖学金

(1)材料提交内容:有意向申请者将《单项奖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证书材料复印件需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交至12教201。

(2)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19:00-21:00,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3)评选办法、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5、富美科技奖学金

1)材料提交内容:每个奖项若为多人共同获奖,只能由团队中其中一个同学进行申报,同理,奖项为多个学院同学共同获奖,也只能由其中一个同学在所在学院挑头申报,其余成员不可在其他学院重复申报。申请同学需富美科技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证书材料复印件需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交至12教201。注意:汇总表竞赛类获奖按照附件《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类别选取自己已获奖项中排序前3位的获奖进行填报。填报,请认真阅读《科技类奖学金申报人情况汇总表》下方的“注意”再进行填报。去年已参加评审的奖项不再参加评选,一经查出,取消评奖资格

2)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19:00-21:00,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3)评选办法、申报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6、万周、姚奖、修文、义和车桥、姚助

1)材料提交内容:申请万周、姚奖、修文、义和车桥奖学金的同学需将《奖学金推荐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交至12教201。申请姚助的同学需将《助学金推荐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交至12教201。

项奖助学金申报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①个人事迹主要写校级以上的突出表现,不要与获奖情况重复填写,字数不超过200字。详见表中范例。②学习情况必须是2020-2021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名次/总人数)详见表中范例。③获得奖励情况按获奖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从国家级省级、校级列明。获奖的名称要书写完整、规范。所列校、省、国家的奖项数目必须与获奖情况一一对应,详见表中范例。

2)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1日19:00-21:00,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3)评选办法、登记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7、慈心助学金

1)材料提交内容:有意向申请者将2021年度慈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2021年度慈心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交至12教201。

2)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1日19:00-21:00,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3)评选办法、申请审批表及统计表,详见附件。

三、特别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均要求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请务必在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查询为参评的2020-2021学年”中的成绩。

3、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要求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4、每一项奖学金的具体参评办法、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请参考附件。

四、有关要求

1、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班级、年级评议,严禁私拉选票,凡徇私舞弊者取消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任何同学不准将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于请客、高档消费,以及与学习生活无关的事项。

 

 2021年奖助学金评选相关材料.zip

2021年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选项目配档表.xlsx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1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