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学生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938作者:

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2020年集中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坚持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原则通过整理整顿、对标定级、规范提升三个阶段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增强组织力,推进基层团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包括学院本科2017级14个团支部、201814个团支部、201915个团支部,研究生20184个团支部、20194个团支部。

不包括2020级本科和研究生团支部。

三、工作时间

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团支部认为确有必要,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

四、工作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

(一)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1030日前,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见附件1,完成自评定级,登录本支部“智慧团建”系统,进入“对标定级”页面,选择并提交“自评定级”结果

(二)团支部上交“对标定级”整改清单

11月518:00前,各团支部要将“对标定级”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列入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填写《2020XX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对标整改清单》(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到学生会青年建设部邮箱:qnjsb17@163.com,纸质版整改清单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本支部任意1名团员分别签字后,于11月514:00-18:00交到12号教学楼201办公室。

(三)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

11月底前,学院团总支结合组织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标定级”工作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附件: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docx

            附件2:2020年XXX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对标整改清单.docx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0年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