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七期创业精英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199作者: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为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创业素养,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的学生骨干,使之成长为拔尖创新人才和创业精英,影响和帮助更多的学生创新创业、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七期创业精英班(以下简称“精创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拟选拔创业精英班成员 50 人,培养期限为 2020  6 月—2021  6 月。


二、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状态和强烈的社会

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应 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

 2. 优先条件

 (1)对创新创业有浓厚的兴趣并有较成熟创业想法或正在 运营创业项目者优先;

 (2)有正在运营的创业项目或已入驻“大红炉众创空间”的 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合伙人优先;

 (3)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 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骨干优先。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方式 

 (1)学院推荐 填写报名统计表、报名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将电子版以“学

院名称+精创班报名表”发到科创中心教育培训部邮箱 (1981809093@qq.com)。 

 (2)个人自荐 微信报名:关注理工创客微信公众号,查看“精创班报名” 在线报名,填写信息; 邮箱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精创班报名表”发送 至科创中心教育培训部邮箱(1981809093@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0  6  11 日(周四)19:00

 2.选拔方式 根据报名表后面题目作答情况及学生经历进行选拔。 

 3. 签订培养协议 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精创班,一旦确定为精创班学员,

需签订培养协议,并按要求完成课程内容及相关作业,中途不得 无故退出,否则,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不给予实践学分认证。


四、培养方式

精创班培养期为一年,分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个阶段,以创业项目贯穿全程,强化实践,着力提升创业者素养。集中培训阶段采取模块化授课方式,包括企业家精神、核心竞争力、创业实训、创业实践等内容;分散学习阶段采取自主学习形式,为学生定制项目实践、挂职锻炼、创业竞赛等参与式内容,采取学分 制管理,学员必须取得一定标准的学分方能结业。

精创班将按小组从朋辈、成长和实践三个维度为学员配备校内外创业导师。创业导师将参与选拔、授课、实践及跟踪培养等 各个环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指导及定制式资源对接。


五、其他

1.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 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开办“精创班”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 要内容,是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各学院要高度重 视,广泛发动,认真做好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创业精英班报名登记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0  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