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206作者: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前20%。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前30%。

三、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按每班4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四、注意事项 

1. 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只需要填写个人事迹、学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即可。

2. 各班于5月26日上午9点之前,将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电子版发至各自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无误之后于中午12点之前汇总至范晶晶老师处。

3.各班级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规范程序,开展评选活动。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2020年5月24日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