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学生留宿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695作者:

各班级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4日,2月15日报到。现将假期学生留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事项安排

1.学生需在1月11日12:00前离校,以便做好假期留宿、安全检查及封楼准备工作。1月12日至2月14日寒假期间,因安全管理、设施检修、节能减排等需要,大部分公寓将封闭、停暖。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严格审核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2.因今年床位紧张,腾空宿舍非常困难,因此一般情况下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不安排学生寒假留宿。特殊情况如校派勤工助学、艺考辅助、各级竞赛或集训等请指导老师签字,并提交留宿申请,经审批后再安排住宿。

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

122717:00前,申请留宿的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留宿证明校内勤工助学的须附上岗表复印件,艺考辅助学生证明以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参加比赛或者集训的需提供名单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等),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学院统一审批

12月30日17:00前,各位辅导员将所带班级的留宿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纸质版统一交到侯娟老师处。

1月8日,公寓管理中心在学生工作办公系统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和具体房间安排。

1月11日14:30至12日12:00,批准留宿学生凭校园卡到指定公寓楼集中办理住宿手续(不可代办)

2月14日10:00前,假期留宿学生搬回原住宿房间。

2月14日10:00后,寒假回家的学生可以返校入住。

三、住宿要求

1.各位辅导员要安排专人负责所带班级的假期留校学生的统计、管理工作,保持与留校学生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2.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公寓纪律,服从公寓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明火、危险化学品等一切违纪用品;爱惜宿舍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动用原宿舍同学的私人物品;离开暂住宿舍前,清洁好室内卫生,将门、窗锁闭,断电断水等。

3.寒假期间,学生不能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须持学院开具的证明或其辅导员与公寓值班人员电话确认,值班人员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时间逗留,更不能留宿。

4.寒假期间公寓开关门时间:7:00至22:00。

5.公寓管理中心假期联系电话:2783125 2783126 2781501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是大团圆的日子,希望同学们尽早返程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

  附件:附件1:2020年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2: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xlsx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