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304作者:学工办

20172018级各班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

在学生综合考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研究生函〔201735号)(见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或学科领域) 20%。

6、本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思想品德;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或学科领域)前 30%。

5、本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三、名额分配

学院

人数

优秀学生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交通学院

190

1910%

105%

1801

21

2

1

1802

31

3

2

1803

32

3

2

1804

21

2

1

1703

26

3

1

1704

59

6

3

四、做好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工作

1、各班级在1030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1031日下午14点至15点期间,各班级要按照附件6的要求填报各类审批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报送给学院辅导员助理姜晓涵同学汇总,同时提交纸质版评选结果(手写即可,注明得票数)。

五、注意事项

1.校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首先要经过研究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研究生会中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汇总到各学院中,评选比例不超过其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校研究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2.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研究生院

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28

 

 

 

 

相关附件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3: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5: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附件6:评优项目汇总表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