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236作者:

全体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和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进行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评选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推荐限额

1、评审按照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978号)执行。

2、学院推荐不多于5个名额参加学校评审。

3、所有成果的认定时间截至2019109日。

二、相关要求

120191011日周五中午10点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2019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将自己姓名和本人导师姓名报给班长,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过期不予受理。班长将申报名单在1011日周五1030前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根据申请情况聘任评审委员会专家(回避原则)。

2、班长在1012日周六上午10点前,完成本班级范围内对申请人进行的民主评议,原则上参加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与会人员要在认真审视申请人的思想品行、业务能力、纪律考勤、关心集体、文明礼貌等情况基础上,无记名填写意见票,同意票原则上要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结束后班长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过班级评议的进入学院评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院评审环节。

3、申请学生在1012日周六上午8点至9之间将各自的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有专人汇总收取,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电子版以及导师签字的纸质版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

2)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正反面复印)。复印时请保证复印效果,其中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可以证明成果水平的相关资料,以便装订成册,用于存档和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导师签字。

3)纸质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仅限专业学位研究生)。

4)盖章纸质版《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可到研究生院门口自助机器打印)。

5)报送材料时须每人一个材料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

4、学院定于1014日周一下午14:30在12号教学楼244会议室(暂定)进行答辩,申请人依据申请条件,每人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进行汇报答辩。

5、公示期5天,学院在20191018日周五下午将公示无异议的依次择优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参加学校评审。

61023日前,学校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人员在奖助学金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资料。

三、其他说明

1、学院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所有材料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过期将不予受理。

2、学院将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未获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者,不得推荐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科研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科研量化的分数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

4、在成果认定时一定要统一标准。同时要注意科研成果的认定范围,“优秀学生”、“春天的诗会”等不属于科研成果的认定范围。但是“春天的诗会”获奖可以在学业奖学金评选中按照活动予以认定加分。

5、关于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成果是否认定的问题:根据文件要求,以山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必须是其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成果才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认定的范围。第一作者非研究生本人导师的成果不予认定。

6、对于国内学术期刊的认定必须要在知网上查询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无法在知网查询到的期刊不予认定,有争议的由学校有关部门予以界定。

7、申报学生务必仔细查看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978号),并遵照执行有关要求。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期间,学院接收举报、监督,电话2786831邮箱wwwjx@sdut.edu.cn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doc


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