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1186作者:

各班级: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不含2018级新生)。
    研究生的评选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 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评选程序
    (一)通过个人自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评选产生。确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退役复学学生名额推荐(包括优学和优干)由辅导员组织申报,根据评选条件学院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确定。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需要上交《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优秀学生候选人简介电子版(格式见附件5);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需要上交《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附件4,电子版)、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简介电子版(格式见附件5);

3.若为退役复学的同学请另外填写《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级优秀个人情况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

4.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同学请将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5)于2019年1月9日周三晚7-8点交至12教217,电子版请提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sdutjtxymsc@163.com 



                                           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