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寒假学生留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1095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学生放假时间119日至222日,223日报到现将学生公寓寒假学生留宿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宿安排

1.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各学院要倡导学生尽早回家与家人团聚,勿在学校逗留。回家的学生需在120日中午12点前离校,以便做好安全检查及封楼准备工作。121日至221日寒假期间,因安全、设施检修、节能减排等需要,大部分公寓将封楼、停暖。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学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2.假期因腾空床位有限,仅安排有科研任务、校派勤工助学、学校统一安排的艺考帮忙的学生、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培训等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住宿。

3、需要统一安排在校住宿的学生,填写并提交附件1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纸质版),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即可):

1)有科研任务的学生、学校统一安排的艺考帮忙学生、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培训,请提交相关部门或指导教师的证明;

2)校派勤工助学的,请提交校内临时勤工助学上岗表;

4、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2交通学院##班寒假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电子版)(需重新命名,例:《交通学院交工1701寒假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连同各班同学的《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17日前交(发)至各辅导员老师处,进行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各辅导员老师审核之后,1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范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至学生会公寓管理中心邮箱gyglzx2016@163.com

5、经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报学校公寓管理中心审核,经核准后,由学校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二、手续办理

117日,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和房间安排。

118-19日,学院公布留校住宿名单。

120日中午12:00始,凭校园卡到指定公寓集中办理住宿手续(不可代办)。

22210:00前,留宿学生须搬回原住宿房间。

寒假回家的学生在222日可以返校。

三、住宿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保持与留校学生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信息,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2、本院学生离校前,要做到室内卫生清洁,窗、门(包括阳台门)关闭,拔掉电源插头及关好水阀。个人证件、现金、卡及所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将铺盖叠起,便于工作人员撒药灭蟑。

3.假期留宿学生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人员安排,爱惜暂住宿舍的家具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动用原宿舍同学的私人物品。离开暂住宿舍前,要清洁好室内卫生,将门、窗(包括阳台)锁闭,拔掉或关闭电源插头,关闭水阀等。

4、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须持学院证明或其辅导员与公寓值班人员电话确认,值班人员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时间逗留,更不能留宿。

4、假期期间公寓开关门时间:早7时至晚22时。

5、联系电话:2783125   2783126 


附件1 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2 交通学院##班寒假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