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

发布者:交通-秘书处发布时间:2018-12-15浏览次数:494作者:

山东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

鲁理工大政发〔201420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主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按要求担任班主任或承担校内公益性工作。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者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1.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处分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旷工、擅离岗位或逾期未归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延迟 3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经查实,有违反《山东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1234 号)规定的学术道德规范行为或虚报工作成果的,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未经学校同意(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人事处备案为准),在

规定工作时间内长期在外兼职的,延迟 3 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校院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延迟 3 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延迟 2 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7.  出现教学事故的,延迟 1 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资格条件

1.  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  须达到山东省规定的外语成绩要求。

3.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须主讲本科生课程,并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近 5 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年均在 85 分以上。

(三)学历学位条件

1.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 1990 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者,须取得硕士学位;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正常晋升教授,须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的,申报副教授任职年限延长 3 年。

(四)任职年限

1.申报正常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须在下一职务层次岗位上任职满 5 年;申报讲师十级岗位须获得硕士学位任助教满 2年,或获双学士学位任助教满 3 年,或获得学士学位任助教满 4 年。

2.申报破格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和破格晋升副教授七级岗位均须在下一职务层次上任职满 2 年。

(五)出国(境)研修要求

45 周岁以下的教师(音体美外教师除外)申报正常晋升教授职务,须有 6 个月及以上的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学习访问的经历。

二、业务条件

(一)申报正常晋升教授业务条件

1. 理工类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不同类型岗位所列条件中的 3 项者,可申报相应的教授类型,其中①、②为必备项。

(1)教学型教授

①年均讲授 1 门及以上本科课程,且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 128 学时。

②首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5 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至少 1 篇);或首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 篇(其中教研论文至少 1 篇)且出版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 1 部。

③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或质量工程项目前 3 位;或主持省部级教学改革或质量工程项目;或主持校级教学改革或质量工程项目 2 项;或主持其它省部级科研课题。

④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内人员;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前 3 位、二等奖前 2 位、三等奖首位;或获校级教学名师;或获 2 次教学优秀奖;或首位获省级多媒体课件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首位指导大学生、研究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或首位指导硕士研究生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导师;或首位指导学生获教育部举办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

2教学科研型教授

①年均讲授 1 门及以上本科课程,且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 64 学时。

②主持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 2 项;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且到校纵横向科研经费 100 万元(理科 50 万)。

③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及在其它期刊发表并被 SCI

EI 收录(含著作、国家级规划教材、发明专利)10 篇(其中发明专利计入数不超过要求总量的一半,下同)或一区 1 篇或二区及以上 2 篇。

④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前 6 位;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一等奖前 3 位、二等奖前  2 位、三等奖首位;或获 4 次教学质量奖。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业务条件

   交通院字20168

 

一、申报正常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者,可申报副教授,其中12为必备项。

1.年均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年均课堂授课学时或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院平均数的0.6倍(新教师入校第一年对教学工作量无要求),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1项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且到校纵横向经费工科40万元、理科20万元(不含设备费,下同);或主持课题且到校纵横向经费工科60万元、理科30万元;或获教学质量奖3次;或获教学优秀奖。

3. 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及在其它定期期刊发表并被SCIEI收录6篇及以上(含著作、国家级规划教材、发明专利、教学科研奖励等不超过3项,其中发明专利只计1项,教学科研奖励限厅局级一等奖及以上额定人员)。

4.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及在其它定期期刊发表并被SCIEI收录4篇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教学、科研奖励,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为额定内人员,省部级三等奖为前3位;首位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前3位;主持省部级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

二、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正常晋升副教授的基本条件要求,年均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且具备下列破格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中的两条及以上者(其中不具备第一条者,还须满足首位在公开出版的定期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且被SCIEI收录4篇),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

1. 首位在公开出版的定期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且被SCIEI收录8篇(含著作、国家级规划教材、发明专利等不超过2项,其中发明专利只计1项);或首位发表SCI一区论文2篇或二区4篇。

2. 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获省优青及以上称号,且到校纵横向经费工科40万元、理科20万元。

3. 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4.获教学优秀奖。

5.对学科专业建设以及科学研究等业务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经教授委员会认定其已经具备晋升副教授的水平和能力的。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