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我校青年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五有”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中的榜样激励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规定,决定开展第十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曾获得过“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详情见附件1《十佳大学生评选要求》)
三、评选流程
(一)请有意向同学于11月4日(本周日)晚19:00至20:00将报送材料纸质版交至12#217。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秘书处邮箱sdutjtxymsc@163.com
报送材料包括:
1.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需贴上照片);
2.候选人简介(模板见附件3,限300字以内,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随登记表一并报送);
4.候选人用于宣传的近期彩色生活照和证件照各1张(电子版);
5.十佳大学生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学院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2名及以上的参选人,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参选人的个人陈述和答辩,学生代表投票产生1名学院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学院候选人推荐评选过程也是开展典型选树、激励教育的过程,各班级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好学院推荐工作,积极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教育意义,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育人氛围。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