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创建平安整洁、和谐有序的公寓环境,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前期安全大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山东理工大学“2018安全强化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学生处会议精神,交通学院决定对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1.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宿舍内吸烟喝酒、私拉乱扯、使用违章电器等违规行为。
2.严格执行宿舍卫生清扫要求,提高宿舍卫生整体水平,有效解决个别宿舍卫生长期脏乱差的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安全方面
1.禁止吸烟喝酒。房间内、阳台上若发现烟头和酒瓶,按有吸烟喝酒行为处理。
2禁止私拉乱扯线路。禁止跨宿舍、跨床位、跨宿舍人行通道私扯电线或网线;电源插排禁止与枕头、被子、衣服等纤维物品直接接触;禁止使用明火;离开宿舍关闭电源、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3.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存放和使用电炊具;禁止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取暖(制冷)器、电卷发棒、吹风机、电熨斗、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暖手宝、洗衣机等违章电器设备和600W及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等大功率电瓶充电;禁止从宿舍引电源到室外为电瓶充电。
4.禁止存放和使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及放射性物品
5. 禁止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悖公序良俗的活动。禁止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禁止从事或者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6. 宿舍楼实行一人一卡制,规范刷卡。学生必须自觉刷卡出入,不得私自将一卡通转借他人,维护公共安全。
7. 禁止在宿舍楼内豢养狗、猫、兔、鸟、家禽等各种动物。
8.禁止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服务活动;考虑到学生饮食安全和宿舍卫生,宿舍内不建议存放零食盒子。
9.禁止学生在宿舍内浏览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网站。午休及晚熄灯后禁止在宿舍内用电脑玩游戏。
10.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晚上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追逐奔跑影响周围宿舍。23:00至次日6:00不允许在宿舍使用影响他人休息的发声、发光设备。
11.不建议在宿舍存放贵重物品。若存放,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否则,损失自负。住宿学生或他人携带物品离开学生公寓,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查验无问题方可带出。
12.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自救、灭火等措施。不能自救时,应及时撤离现场。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110、校园110(西校区2781110、东校区2313110)、辅导员和公寓中心等。
(二)卫生方面
1.宿舍布局:布局合理、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2.地面卫生:保持整洁、干净,无尘土、无杂物;保持地面原色,无痰迹、口香糖胶,无卫生死角等情况;床底物品摆放整齐。
3.门窗卫生:门窗清洁,玻璃干净;窗台不能摆放杂物;擦洗玻璃应当注意安全。
4.墙壁:严禁涂、刻画墙壁;张贴不健康字画,蹬踏脚印;保持墙壁清洁、无污渍、蛛网。
5.阳台:要求整洁干净,不允许摆放杂物,废旧闲置物品及时清理。
6.卫生间:保持卫生间通风换气;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保持洗手池无污渍、无堵塞;保持卫生间墙壁清洁,无蛛网、污渍等情况;保持卫生间地面原色,无纸屑、痰迹、积水、口香糖胶、污渍,无卫生死角等情况;及时用洁厕灵、84消毒液或草酸清洗,保持便池内外整洁,无污渍、沉垢,无异味;
7.床面:及时叠被,床单要平整,床上不能有书籍、衣物等杂物;
8.衣物卫生:被罩、床单、枕巾、衣服等应经常换洗;被褥、枕头等经常晾晒;衣物等需整齐放在橱子内。
9.室内物品:个人书桌、书格物品摆放整齐;暖瓶勿靠过道摆放,应整齐堆放在远离人员往来且难触碰的安全位置;脸盆等杂物摆放整齐;暖气片、灯具等室内物品无杂物和尘土;基于消防安全考虑,不建议拉扯床帏。
10.公共卫生区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配合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做好宿舍门前的地面清洁工作;严禁将垃圾堆放在门口、楼道或公共卫生间内;禁止往楼外乱扔垃圾或乱泼脏水。
三、宿舍奖惩制度
(一)宿舍奖励办法
宿舍卫生成绩以学校公寓中心公布为准,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宿舍卫生成绩以90分为标准实行分段测评的管理办法。综合测评宿舍贡献加分计算办法如下: (宿舍卫生平均成绩(X)=每周卫生成绩之和/总周数)
宿舍卫生平均成绩(X) | 宿舍成员(含舍长) 综测成绩宿舍贡献加分 | 备注 |
99≤X≤100 | 3 | 1.学期内每累计5次周卫生成绩在99分及以上,给予该宿舍及其成员通报表扬一次,已受表扬成绩不重复计算。 2.宿舍长任职加分以宿舍卫生平均成绩为考量标准,考核优秀的(X≥95)在任职加分0.6分基础上多加0.1分,考核合格的(90≤X<95)加0.6分,考核不合格的(X<90)不加任职分。 3.每学期宿舍卫生综测成绩加分上限为3分。 |
95≤X<99 | 2.5 | |
93≤X<95 | 1.5 | |
91≤X<93 | 1 | |
90≤X<91 | 0.5 | |
X<90 | 0 |
对于一学期宿舍平均卫生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且单周成绩没有低于80分的宿舍,优先推荐学院、学校的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
(二)宿舍惩罚办法
1.每晚23:00吹哨后,对未按时熄灯的宿舍进行记录,由学院视情况进行处理。
2.学院每周通报“公寓无障碍管理系统”中未按规定刷卡的学生名单,包括阳光体育运动的早操刷卡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由学院视情况进行处理。
3. 未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学院对学生上网的规定。一学期出现2门以上课程不合格的,建议由家长将其个人电脑带回。
(三)宿舍处分条例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本人警告及以上处分:
(1)私自留宿他人;
(2)携带、藏匿管制刀具、枪支、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放射性物品;
(3)故意破坏和更改水电线路及计量设施,窃水窃电;
(4)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经劝阻不回的;
(5)其它严重违纪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宿舍成员或本人相应综合测评宿舍贡献分0.1分:
(1)23:00后未按时熄灯或晚归者;
(2)一周内刷卡不规范累计四次及以上。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违反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违反三次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1)不遵守学校正常作息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夜不归宿没有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的;
(3)在宿舍内吸烟、喝酒等的;
(4)其它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形。
四、工作安排
时间 | 要求 | 责任人 |
10月23日 | 召开团总支会议,传达学生处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定集中整治方案。 | 团总支成员 |
10月28日 | 召开学院全体舍长会议,暨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全、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 辅导员、宿舍舍长 |
10月23日—11月11日 | 各班级根据宿舍安全、卫生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由各班辅导员老师与班委成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宿舍,限期3天进行整改。 | 辅导员、班委成员、舍长 |
11月12日—11月26日 | 学院层面组成检查督导小组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宿舍限期3天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惩处规定进行奖惩。 | 院领导、辅导员 |
11月27日—12月10日 | 对整治工作,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连同附件2《交通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集中整改落实台账》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 辅导员 |
12月15日 | 形成学院集中整治报告 | 学工办 |
12月15日— |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每月集中整治一次,每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通报表扬、批评相关宿舍。 | 学工办 |
注:1.定期检查(1)每周四下午,辅导员集中进宿舍,检查安全、卫生状况;(2)公寓管理中心成员每周日进行安全卫生集中检查。2.不定期抽查(1)辅导员不定期进宿舍进行抽查;(2)公寓管理中心成员不定期随机抽查。 对检查过程中的不合格宿舍,按照学院宿舍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
附件1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规定(2018年修订版).doc
附件2 交通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集中整改落实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