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医院关于2018年暑假学生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256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

  

   为做好假期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作,保障学生及时、足额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暑假学生住院审批及报销手续、《最低生活保障证》、《重度残疾证》(以下简称《低保证《重残证》收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病住院审批报销

  

(一)因病住院审批报销

  

1、淄博市医院住院

  

住院时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所住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

  

2、淄博市外医院住院(原籍住院)

  

住院前需咨询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就医科,办理联网、非联网住院转诊手续。

  

1)联网医院:须办理异地住院联网审批手续,出院时在所住医院联网报销。不办理联网审批手续的,出院时费用据实结算回学校报销,报销时个人多负担40%

  

2)非联网医院:按电话咨询要求办理手续,出院时费用据实结算,返校后请携带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淄博市医疗保险外地住院备案表》(从校医院网站下载,回学校填写),本人农行卡复印件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3、淄博市外医院住院(非原籍住院)

  

需要到原籍以外的医院住院的,住院前需要联系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就医科办理转院手续,未办理转院手续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低。

  

(二)外伤住院审批报销:

  

按照上述内容办理好手续后,还需办理《淄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性疾病住院登记表》(从校医院网站下载或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一式两份,由所住医院医生填写,医院盖章)。

  

二、社会保障卡的使用:

  

1、在淄博市内因病(伤)住院的学生,须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未办理社保卡的可办理即时社保卡。即时社保卡办理方式: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淄博市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西大厅(联通路与南京路路口西北角,电话:2862722)办理;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

  

2、在淄博市外因病(伤)住院的学生,请咨询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就医科,按要求办理。

  

三、低保、重度残疾证明材料收集

  

已享受低保待遇或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假期间准备好低保证明及低保相关资料,开学后统一收集。

  

(一)低保证明材料:由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证明。

  

1、《低保证》:能证明《低保证》2018年有效。如《低保证》发放时间是2018年或《低保证》上有2018年低保发放明细。

  

2、低保证明:无《低保证》的也可提供2018年低保发放明细。如:发放低保存折复印件。

  

3、相关资料:能体现低保证户主或低保领取人与学生的家庭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

  

(二)重度残疾证:

  

 经残联认证的伤残等级达1级和2级的伤残学生。

  

附件:已审批享受低保、伤残学生名单。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转诊科:0533-3142430

  

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医保办电话:0533-2787273

  

     淄博市社保卡办理中心电话:0533-2862722

  

 

  

  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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