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务函〔2017〕149号
关于本专科在校学生补办学生证(副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第11周补办本专科在校学生学生
证(不包括新生),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工作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统计补办学生证(副证)学生名单,填写补办学生证统计表(见附件),经学院经办教师审核并签字盖章。
2.务处审核学院提供的补办学生证学生名单,制作学生证(副证)。
3.教务处根据学生登记的乘坐火车优惠卡信息,办理火车优惠卡。
4.各学院在规定时间领取已办理好的学生证(副证)。
二、办理时间
1.补办学生证(副证)名单请于11月15日(11周周三)统计完毕。
2.办理时间:11月16日(周四)上午8:30—下午16:30
三、注意事项
1.补办学生证(副证),不需要上交照片。
2.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名单,收取费用。
四、办理地点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鸿远楼西侧三楼309房间)。
注:学生证的补办如上,但因优惠卡消磁只补办优惠卡的需单独办理。学生证上的优惠卡撕下来的,一律无法补办。单独补办优惠卡的,不需填写统计表,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费用和需要补办优惠卡的学生证.
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