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专科在校学生补办学生证(副证)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秘书处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124作者: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务函〔2017149

  

  

  

关于本专科在校学生补办学生证(副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第11周补办本专科在校学生学生


证(不包括新生),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工作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统计补办学生证(副证)学生名单,填写补办学生证统计表(见附件),经学院经办教师审核并签字盖章。


    2.务处审核学院提供的补办学生证学生名单,制作学生证(副证)。

    3.教务处根据学生登记的乘坐火车优惠卡信息,办理火车优惠卡。


    4.各学院在规定时间领取已办理好的学生证(副证)。

二、办理时间


    1.补办学生证(副证)名单请于1115日(11周周三)统计完毕。


    2.办理时间:1116日(周四)上午830—下午1630


三、注意事项


    1.补办学生证(副证),不需要上交照片。


    2.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名单,收取费用。

四、办理地点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鸿远楼西侧三楼309房间)。

注:学生证的补办如上,优惠卡消磁只补办优惠卡的需单独办理。学生证上的优惠卡撕下来的,一律无法补办。单独补办优惠卡的,不需填写统计表,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费用和需要补办优惠卡的学生证.


附件:补办学生证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