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和树立我校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五有”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中的榜样激励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规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
我院具体安排如下:
1.11月8日下午4点前交材料。推荐材料包含以下内容:1、《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2、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左侧装订,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3、3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附件2,电子版);4、用于宣传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和证件照各一张(电子版)。
2.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2.个人简介模板
3.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4.学生处关于评选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6日
附件4:关于评选山东理工大学第十四届十佳大学生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