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创新创业学院通知:关于开展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7-10-23浏览次数:126作者:

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2号)的要求,做好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现组织申报2017年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围绕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及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大学生(主要包括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以及40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的青年留学人员)的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创办的企业由大学生担任法人代表,且在我市产业化;

2、原则上是入驻我市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平台);

3、符合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有明显创新性,对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4、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材料:

1、《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附件材料:详见《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后附件清单;

3、其他材料。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齐创联盟”网站(www.5117chy.com),选择“项目申报”按申报要求填报《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系统提示完成上传)点击“提交”即可。系统开放时间为108日至10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列入失信者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联系方式:淄博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吴振锋,电话3174670。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508室。


附件:1.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

2.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汇总表



淄博市科技局淄博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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