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国创项目结项验收及项目展示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秘书处发布时间:2017-10-21浏览次数:335作者:

关于对2016年国创项目结项验收及项目展示评比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要求,现对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附件1)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附件2)均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若项目没有完成可申请延期结项;2015年立项还未结项的项目原则上需参加此次结项验收。

二、验收专家组人员

专家组由学院部分领导及老师组成,专家组进行集中验收,部分项目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

三、验收方式

    校级:

专家组通过检查结项材料方式进行验收。

    国家级:

1.专家组通过答辩人PPT汇报、视频展示、检查结项材料、现场质询及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

2.验收结束后,学院将针对验收结果择优推荐不超过学院总数的50%的项目全校展评。

3.学校将从学院未推荐展评的项目中随机抽查一定比例项目参加全校展评。

四、提交材料

    校级:

1.(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2.结项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奖励、专利、论文(含审稿通过的)原件或复印件,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纸质版)。

2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纸质版)。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纸质版)。

    国家级: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3)

2.(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3.结项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奖励、专利、论文(含审稿通过的)原件或复印件,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纸质版)。

2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纸质版)。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纸质版)。

五、时间安排

    校级:

1.1028日前将(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67133831@qq.com

2.1028日晚700-9:00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一份)交至12号楼217

    国家级

1.1028日晚700-9:00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结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12号楼217,《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电子版)、(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现场拷贝。

2.1029日晚1900,在12#201对国家级结项项目进行集中答辩。

3.1030日对进行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4.获得推荐的项目将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必要的海报宣传和作品展示及继续修改完善结项材料。

5.项目完成结项,由学校统一颁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证书。

6. 学校评比确定的优秀项目将追加不低于 1000 元的资助,并将作为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重大创新创业竞赛优先培育项目,优先入驻大红炉众创空间,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再次申报国创计划给予优先推荐立项。

联系电话:17864303519 ()         QQ 1667133831

附件:1、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xlsx2、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xlsx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4、(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