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范伟等86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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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