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三下乡·千村行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7-06-29浏览次数:272作者:

各团总支(团委):

按照团省委、省学联《关于开展2017年“三下乡·千村行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2016年活动基础上,继续开展以支教支医、助残助困、科技推广、政策宣讲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和调研实践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团队申报

2016年已开展工作且与原帮扶村联系后可继续进行的队伍原则上不再变动帮扶村,2016年因故未开展的队伍,或已开展工作、但与原帮扶村联系后因故无法继续进行帮扶的队伍,以及2017年新组建的队伍,统一以省内612个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帮扶村(附件1)为重点对象重新进行团队申报并开展工作。

各学院除2016年已开展且今年继续进行的团队外,可再申报1支团队。拟申请参加活动的团队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团队实践服务项目和对口村镇,并说明村镇选择依据,填写实践团队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并附项目初步方案(涵盖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

各学院请于7月2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团队申报表、汇总表、项目初步方案)报大学生艺术中心229室(无需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sdlgshsj@163.com。

2.团队遴选

根据团队申报条件(见附件4)和项目初步方案制定情况等,校团委遴选10-15支实践服务团队及其对口帮扶村镇,并统一报团省委学校部。所有入选团队优先列入校级社会实践精品团队,并优先推荐省级及国家级重点团队。

二、注意事项

1.每个团队学生人数为5到20人,需考虑学生年级梯队,以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连续性。大一、大二学生(研一)学生应配额参加。原则上两年项目实施期内,带队指导教师不做更换。

2.团队须制定为期两年的明确具体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团队每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申报方案将作为团队是否入选的主要依据,有关要求可参照团省委通知(附件5)。

3.推报省级“三下乡·千村行动”社会实践团队,校团委将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建议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着力打造学院社会实践品牌。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该项活动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加强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

2.创新设计实践服务项目,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思维、新技术引入项目设计,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要把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融入“三下乡·千村行动”的各个环节和活动之中。

3.各团队要积极利用团组织微博体系、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三下乡·千村行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

1.重点扶持村镇名单

2.实践服务团队申报表

3.实践服务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

4.实践服务团队申报条件

5.团省委开展“三下乡千村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


校团委

2017年6月29日

千村行动-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