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3浏览次数:972作者:

根据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定于511-5月16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院2017年上半年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20名,见附件2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1.集中辅导

主要围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合格共产党员四个专题进行(见附件1)。

2.个人自学

重点研读以下书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4)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

5)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5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426日);习近平总书记致清华大学建校105周年贺信(2016422日)

3.小组讨论

重点围绕以下题目,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思考,认真讨论,讨论时间不少于4课时。

1)如何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组织入党、行动入党?

2)青年学生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如何进一步明确党员标准,加强自身修养,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如何进一步增强党规党纪的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廉洁修身?

4.撰写培训心得

根据培训专题,结合自学内容,认真梳理培训心得体会,紧紧围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撰写一篇培训心得,不少于1500字。培训心得归入本人发展党员材料中。

5.党章知识测试

各党委、党总支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可通过共产党员网党章知识自测栏目(http://www.12371.cn/special/zsjs/sj2/index.shtml)对党章学习情况进行测试,要求党员发展对象牢记党的性质、纲领、宗旨、行动指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考核管理

培训考核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其中,集中辅导每次15分,共60分,讨论交流15分,培训心得25分。总评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

四、培训要求

1.我院侯娟老师为培训指导老师,正式党员赵毅为作为具体负责人,

培训指导老师与具体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学习,加强管理,提高学习质量,具体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培训,负责做好考勤工作

培训指导老师应组织参训学员认真自学,主持开展讨论交流,并对学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件3)。

2.集中辅导期间,学员要提前15分钟到指定坐区就坐(见附件4-5),遵守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撰写培训心得,既突出培训主题,又结合自身实际,严禁网络下载和抄袭。

3.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4.培训指导老师在审阅相关培训资料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基础上,对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情况给予综合评价,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成绩表》,于523日前将两份表格交校党校办公室。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附件1-3.doc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勤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成绩表

4.3号教学楼报告厅座区表附件4-三号报告厅终稿.xlsx

5.3号教学楼214教室座区表(一班、二班)附件5:二班座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