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科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285作者:

各班级:

请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566号)的相关规定,做好2017届毕业生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一、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班级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

二、410日前,各班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一式一份)报送至辅导员处。

三、请班级进一步明确评选条件,严守评选程序,规范各类表格的填写,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附件1: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xls

附件2: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7年4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