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及拟参加党课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883作者:

各班级:

    现将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及拟参加党课培训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班最晚于926日将本班评选结果填写《积极分子及拟参加党课培训登记表》(附件2-3)统一上报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一、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入党,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6个月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专科学生最近一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原则上应在班级前50%以内(班级人数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研究生最近两学期学习成绩在同一专业、科研情况在同一年级原则上应居于前50%以内。最近一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除去公选课、二专业、缓考以外,其他全部计算在内)。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作风正派,行为文明,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5.群众基础良好,在班内威信较高。

二、拟参加党课培训人员选拔条件

1.符合以上积极分子所有条件

2.被确定为积极分子6个月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批次截止到2016.4)

三、其他说明

1.上报表格中请务必按照填表示例规范填写。

2.上报拟参加党课培训的学生时,成为积极分子的时间,请参考附件4(历年积极分子公示表,以最后一栏时间为准)。

3.2016年下半年党校培训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1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附件1:2016年下半年积极分子发展计划.xls

附件2: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01-入党积极分子审批备案登记表.xls

附件3:拟参加党课登记表附件3:02-入党积极分子拟参加党课培训审批备案登记表.xls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