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吸收宋心宇等23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吸收入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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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