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11.11

发布者:交通-团总支发布时间:2011-11-09浏览次数:853作者:

  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张琼等13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13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署名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总支(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所在党总支联系电话:2786831; 电子邮件:jiaotong@sdut.edu.cn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780672; 电子邮件:dwzzb@sdut.edu.cn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