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发布人: 交通-团总支  文章来源: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9-09-09   浏览次数: 39   作者:

96日上午,交通学院党总支在12号教学楼244会议室组织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建兴领学了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学院党总支委员、党务秘书李本富领学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就本次学习内容,与会人员作了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制定颁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条例》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提升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教书育人结合起来,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主动权,不断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

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大家一致认为,《条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是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提高了党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把制度的刚性立了起来,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必须把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密联系起来,自觉把自己摆进来,用好利器,认真履责。

党总支书记褚兆勇在总结发言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印发,标志着宣传工作进入了一个依法依规推进的新阶段,为我们做好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学院党总支对学院宣传工作要负起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理论武装、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新媒体管理、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从工作力量的配备、宣传工作制度建设、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下功夫,真正把《条例》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必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学院党总支将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将条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